作者:Sydney Vail, MD
原文:《彈藥制止力:迷思、傳聞及現實(Stopping Power: Myths, Legends, and Realities)》
譯者:Clint Liao
編輯:Yeti
作為一名創傷外科醫生與一位戰術醫療專家,我時常會問執法機關內的員警們,哪些手槍彈藥的口徑、彈種能夠創造最大的制止力。
但是,我不能就此斷然地說出答案,請您聽我娓娓道來:
一般執法機關員警最常配備的彈藥就是中空型態(hollow-point configuration)或擴張(expanding)的全金屬包覆彈,其中常見的口徑,包括「點 38 與點 357(兼容)」、「9 毫米」、「點357 SIG」、「點 40 S&W」以及「點 45 ACP」,也有一些機關是用其他口徑。
但為了要探討這個議題,讓我們以最常見的彈藥為主;由於我將會探究許多的關鍵因素,而這些手槍彈藥在表現上也都會相當地不同。
以絕大多數的機關來說,靶場總監或槍械訓練科總教官通常會根據彈藥所通過的一連串彈道測試結果來選擇特定彈藥、口徑、彈種,最為常見的就是美國聯邦調查局(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 FBI)彈道實驗室的檢測,而彈藥廠商的行銷手法也會影響機關如何選購第一線員警所配備的特定彈藥。
不幸的是,各機關用來為員警選購彈藥的資訊通常有被「灌水(hype)」,也就是說以彈道凝膠來做的標準化測試本身,或是子彈對彈道凝膠的侵徹深度、子彈膨脹程度和其他因素的測量存在陷。
通常來說,各個機關在為員警選購彈藥時,無法獲得有關人體創傷彈道學相關的實際數據。
最不幸的就是,現代子彈的測試並沒有提供特定彈藥型態在人體內作用而致人即時喪失行為能力的完整影像畫面,換句話說,即為「制止力」(Stopping Power)。
而測試結果只是「推論(infer)」或「模擬(simulate)」了它可能會在人體產生的作用,但我可以告訴您,根據我對多名槍傷患者做過手術的經驗,事實並非如此。
所以回到開頭關於確定制止力的問題,如果您希望我告訴您使用哪些品牌、口徑與彈種能夠獲得最強、最可靠的制止力的話,您將會為此大失所望,但我會告訴您決定制止力的相關因素。
動能(Kinetic Energy)
絕大多數的員警都認為大顆的子彈跟更快的速度等同具有更大的「動能」(Kinetic Energy),相比於具有相同速度但較小顆子彈能夠產生更大的制止力,這是事實沒錯:
我們也都知道動能方程式是 KE = 1⁄2mv2,它告訴我們從「子彈重量(Bullet Grain Weight)」與「槍口初速(Muzzle Velocity)」的組合中將會產生多少能量。
現在我們需要回來定義所謂的「制止力」,特定彈藥是否具有以下能力:
1.是否即刻能使威脅喪失能力?(Immediately incapacitate a threat?)
2.是否最終能使威脅喪失能力?(Eventually incapacitate a threat?)
3.是否能夠減緩威脅?(Slow down a threat?)
4.是否足以使其威脅無法存續?(Render a person less able to remain a threat?)
5.是否具有將威脅擊倒的能力?(Knock the threat to the ground?)
我認為「制止力」的定義,應該係指一種特定彈藥的有效性(Effectiveness),它足以致人無法抵抗,或使相對人無法對員警、被害人或其本身構成威脅。
那麼要如何做到這一點呢?
這有兩個方法 - 您可以用非常快速且非常大顆的彈藥來做,例如阿帕契直升機上 M230 機關炮的 30 毫米砲彈,它能產生大量動能;又或者您可以將彈藥打在最有效的位置上。
很顯然地,選擇射入位置,對於執法人員而言,是唯一且實際的作法。
以「點 40」口徑的子彈打入一個上身赤裸的人會造成一定程度的傷害,因為身體吸收了子彈的能量並將其分散在子彈行進路徑的前端與周圍,同時彈藥也會撕裂人體組織。
這代表著這類典型的低速彈藥的動能將會創造出一個永久性的空腔,並在小程度上也會產生出一個臨時空腔。
但是這種彈藥具有可靠的制止力嗎?
這只有當它擊中目標重要結構時,才有辦法在持續的槍戰中「制止(stop)」目標。
目標變數(The Target Variable)
考慮這點來看,如果將一顆相同的彈藥射入一名身穿防彈背心的員警的軀幹部位,並且具有相同動能的條件下,它卻能夠將動能分散在更大的面積上以消散這些動能,希望能夠以此防止子彈入身體,以利員警繼續戰鬥。
所以這兩種狀況的制止力究竟是相同,還是不同呢?結論為動能相同,但組織傷害不同。
要理解這點的另一種方式是,把保齡球當作一種彈藥來觀察它在兩種不同情境中的表現。
如果有人把它用大砲打向一道磚牆,這麼大的質量與這麼快的速度極有可能在牆上打出一個大洞。
但是,如果把同一顆保齡球用大砲打向一個由凱夫拉(Kevlar)纖維所製成的強力網中,那它極有可能將能量完全吸收而無法穿透。
它們在打擊目標上都會損失相同的能量,但不同的目標會造就不同的結果。
用打大砲打出的保齡球具有高動能與傑出的制止力,遠超過你執勤所攜的任何一種彈藥,但它
對目標的效果仍然取決於射入位置與目標物的材質。
真實的槍傷(Real Gunshot Wounds)
這段的重點是,目前執法人員普遍使用的任何一種彈藥都不能夠可靠地聲稱它具有優異的制止力。
我曾見過僅憑「點 22」口徑的子彈就讓人完全喪失行為能力,但「點 45 ACP」的子彈卻無法達到同樣的效果,還有用「10 毫米」與「點 357 SIG」的子彈射擊活人與動物都還能夠繼續跑給警察追的案例。
之前我曾在現場擔任過一名戰術醫療服務者,親眼目擊到一名具有自殺傾向的人用「點 45 Colt」的子彈射穿自己的頭,而導致當場死亡的案例,但也看過有人自殺時是用口徑更小的子彈(如.22、.25、.32)也能達到相同效果,還有看過有人用「9 毫米」、「點 40」、「點 45」的子彈進行射擊,但相對人在言語或肢體行動上卻沒有一絲踉蹌或減緩。
所以我們回到最初的問題上:哪種彈藥具有最強的制止力呢?
我無法就此斷定地說出答案,我能說的只有,你應該去找那些穿透力、擴張性確實名副其實的彈藥,但請不要堅信這兩項因素就跟制止力有關。
最後的制止力取決於您對武器系統的訓練:
如果一個人承受到足夠的腦部或脊隨損傷,以致於中斷了往身體重要部位的正常神經傳導;或者此人已經大量失血致使血壓驟降,那麼任何一種合理口徑的準確射擊都將「停止(stop)」一個人大腦不再能夠正常運作。
如果一個人的主要骨幹遭子彈打碎,同樣也能夠制止他,但是這一切足以停止戰鬥嗎?
制止力其實是一種行銷手段,應該將它排除在我們對彈道性能的討論外,除非通過更多的方法來衡量彈藥的有效性,而不只是根據凝膠與障礙物的打擊測試結果。
只有當彈藥廠商或管制機關開始採用電腦模擬、模擬測試、動物模型、相驗結果、創傷外科手術報告和醫院綜合報告來確定其產品的有效性時,我們才能知道哪些彈藥是可被標榜為具有「最強制止力」的彈藥。
這種說法將會基於科學數據,而不是不完全的彈道測試。
在此之前,使用任何市售彈藥射擊適當位置,都有很大的機會能夠最大化您勤務彈的制止力。
作者簡介:
Sydney Vail 醫學博士(MD)、美國外科醫學院院士(FACS),是「賓夕法尼亞州立大學(Pennsylvania State University)」Milton S. Hershey 醫學中心與醫學院內創傷專科的外科副教授。
他還擔任過「亞利桑那」(Arizona)公共安全部、「馬里科帕」(Maricopa)郡警特勤隊的戰術醫學項目的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