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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術】限制空間戰鬥中的威脅辨識議題

原文: 《「限制空間戰鬥」中之辨識問題 (Identification Issues in CQB)》 作者:Project Gecko Staff 譯者:Clint Liao 編輯:戰術狗Yeti 「你看得到手嗎? (CAN YOU SEE THE HAND?) 」 「為什麼你都下壓槍口來切派?」這大概是我最常遇到的問題之一。 這有很多原因,但最關鍵的原因是,當人 處於壓力與脅迫情境下之視力減損 ,當然還有「確認身分(Positive Identification) 」之必要性,這兩者是相輔相成的。 附上兩張照片,以模擬不同的持槍姿勢: 舉槍、眼睛盯著準照的持槍模擬視野 下45度持槍的模擬視野 一種持槍姿勢為抬起槍械,眼睛看向準照;另一種持槍姿勢為下壓槍口,但不超過45度;如你所見,我們還模擬了一些效果,在相當程度上模擬人在現實活動下可能遭遇之視覺感知干擾。 正如你所注意到的,該影像中的射手會接觸到諸多訊息,如走道、箱子、影子、物體材質、開放空間和深度空間等。 另外,可能還需要去找出那個方才接觸或脫逃之人。 問題在於,抬高槍械往往會顯著地忽略掉關鍵的環境線索,而此類線索可能會自然地警示你或助你辨識敵人。 那結果如何呢?反應會慢得更多。 另外,考慮到能夠行使致命強制力的大多數識別線索,通常位於軀幹與胸部周圍,因此如果抬高槍械的話,射手會忽略掉可以事前帶來警示或提高預判行為的關鍵線索。 然而,如今靶面射擊與計時射擊成為業界濫觴,抑或是成為驗證事物之權威準據,絕大多數人都確信,抬高槍械能夠進行更快速的射擊(應變)。 以打靶紙來說,確實如此沒錯,但在現實中,必須先辨識(In reality, you need to identify) ,看不見的話,也就認不出(You cannot identify without seeing) 。 沒有去觀察、辨識,反應也就不可能會快,速度是次要的(Speed is marginal) ;而視覺則不然,要嘛就有,要嘛沒有。 在武力對抗中經常發生的情況是,一旦搜索到對手,抬槍派的人要嘛跳過確認身分之步驟,太早就向對手開槍;要嘛為了觀察而完全下壓槍口,一下又再抬槍、開槍,事實上,尷尬的是,這會增加更多反應時間。 一個人如果已經處於適當且合理的「相對」低預備姿勢,就已然可以進行確認身分,並在過程中幾乎同時抬槍射擊。 關於搜索與辨識,與在靶場...

【通識】槍械與刀 - 距離多近,才算太近(How Close is Too Close)?

引用: 《距離多近,才算太近?(How Close is Too Close?)》 作者:Dennis Tueller 譯者:Clint Liao 編輯:Yeti 這部歷久彌新的經典著作首次出現在《特警(SWAT)》雜誌1983年3月號上,它首次確立了保持 「反應落差(Reactionary Gap)」的重要性 。 當一個持槍的「好人」對抗一個持刀(或開山刀、斧頭、棍棒、卸胎棒等)的「壞人」,你會想說:「無庸置疑」,「拿槍的人不可能輸」。 但事實真是如此嗎? 這其實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當事人的用槍能力,以及跟相對人之間的接近程度。 例如說:我們警方在20碼(約18公尺)的距離上向潛在攻擊者開槍,他就輸了。不是輸在戰鬥,你知道的,最有可能是輸在對人身自由權的侵害上,因為他鐵定會被指控謀殺 -  唯一能夠正當化警察對人開槍的行為,那就是在相對人試圖殺害警方(或他人)有必要即刻制止的時候,記得嗎? 另一方面,如果我們警方等到攻擊者出現在明顯可見的攻擊距離內才開槍,他可能仍然會輸 -  他所開出的子彈可能不足以立即制止攻擊者,讓他無法繼續使用刀械。 所以說,答案是什麼—到底距離多近,才算太近? 你想想,你需要花多長時間才能拔出槍械,在7碼(約6.3公尺)線上朝人形靶中心處完成兩發射擊且又精準命中? 對於我們這些學過、練過正規手槍射擊技術的人來說,這項習會花費大約1秒半的時間算是合格的。 先把這點放在心上,再讓我們想想,如果你遇到相對人手持銳器或鈍器,多長的距離內可能會被視為 「危險區(Danger Zone)」? 相對人在多遠的距離內,會被視為進入你的危險區,可能對你造成致命威脅? 我們最近沿著這條思路做了一些測試發現, 一個普通、健康的成年男性可以在大約1秒半的時間內完成典型的7碼(約6.3公尺)射擊習會。 可以肯定的說,一個手持武器的攻擊者站在21英呎(約6.4公尺)處,就是在你的危險區內。     就像內文照片所說明的那樣, 即使你拔槍、射擊的動作夠快,這個距離還是太過接近了。 即使你的子彈確實命中,讓他難以得手,但他向前衝的力量或許會助他一臂之力,當然,除非你設法避開他的行進路線, 如果你不只遇到一個攻擊者,事情就會變得更加棘手 。所以帶槍的人該怎麼去應對呢? 分析了這些問題後,我想到了以下建議:首先,培養、維持一個健全程度的「戰...

【戰術】Muzzle Strike ≠ 刺槍術

顧部長下令取消刺槍術後,歐美部隊近身肉搏中的”Muzzle Strike”動作,變成許多刺槍派拿來作為刺槍依然有用的證明。 Sorry…這裡必需說”Muzzle Strike”跟你們想的刺槍術,背後的邏輯可能有很大的不同。 刺槍派心中對於使用情境的描述,總不脫「彈盡糧絕的最後手段」;確實,我也認為子彈打光時很有可能進入肉搏,但前提是建立在敵我雙方子彈都打光的狀態,不然單方面的幻想最後只會成為另一種「特攻」手段。 這裡引用Agilite的教學解釋的非常清楚 - ”Muzzle Strike”對歐美、以色列部隊作為一種「非致命武力」,設想的情境為: 1. 限制空間戰鬥中應對威脅程度低的目標 2. 逮捕特定對象反抗時 3. 哨點盤查遭遇近距離攻擊時 此時透過緊急的步槍格擋、瞄具撞擊、槍口刺擊、批砍與槍托批砍等動作,為自己創造拉開距離的機會。 影片中教官Bernardo C.提到,緊急的肉搏中有可能造成彈匣脫落或槍枝故障的狀況,因此在拉開距離後第一件事是檢查槍枝狀況,必要時立刻切換為副武器,保持自身處於可對威脅目標進行射擊的狀態。 由此可見,所有近身搏鬥動作背後的邏輯,皆是以「拉開距離後,恢復自身戰術優勢」為目標,跟刺槍派的「特攻思維」有非常大的差異。 BTW:什麼捅穿前胸後背的,在單兵缺乏防護的北洋時代還有可能,但在對岸普遍穿著戰術背心+配發抗彈板的2024年,彈藥快打光、缺乏戰術優勢時就該後撤尋求補給,千萬別拿刺刀跟人家全員「玉碎」了。 The Israeli Rifle Technique You’ve NEVER Seen Before!